| 标准详细信息 | 
					
					
						| 标准状态   | 
						已公布 | 
					
                    
						| 标准编号   | 
						T/CASMES 2—2019 | 
					
						| 中文标题   | 
						中小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 
					
                      
						| 英文标题   | 
						Index System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public credit rating evaluation | 
					
  
					
						| 发布日期   | 
						 | 
					
					
					
						| 实施日期   |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的基本原则、指标分类、评价方法和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中小企业开展公共信用评价活动,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公共信用评价可参照使用。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原则	
5  指标分类	
6  评价方法	
7  等级划分	
附录A(规范性附录)增信信息指标项名称及说明	
附录B(规范性附录)失信信息指标项名称及说明	
附录C(规范性附录)二级指标积分区间限制	
 | 
					
					
						| 标准购买信息 | 
					
					
						| 出售价格   | 
						16元 | 
					
                    
						| 联系人   | 
						吴震 | 
					
						| 联系电话   | 
						01088653610 | 
					
					
                      
						| 手机号码   | 
						15011585400 | 
					
  
					
						| 传真   | 
						 | 
					
							
					
						| Email   | 
						wuzhen@ca-sme.org | 
					
                    
						| 简介   | 
						为贯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文件和法规相关精神,促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并督促企业提高诚信和责任意识,规范和指导中小企业公共信用评价工作,并结合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和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制定本标准。
中小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以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主体社会经济活动中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开展各项行政工作中产生的公共信息为依据,公共信用信息来自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社会信用信息。根据公共信用信息的客观记录进行分级打分,无需第三方评议,摒除主观判断。中小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充分考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公共”属性,通过信用记录本身等级的认定,消除行业和地域的差异,实现所有市场主体的普遍使用。中小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利用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合同契约、道德文化作为守信与失信记录的判定准则,具有全社会共识的价值准则。
本标准提供了适用于公共领域的中小企业公共信用评价,旨在明确规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公共领域中小企业公共信用评价具体标准。
 |